《文学院关于教师评优工作的决定》
时间:2016-12-29 11:20:26来源:
为了激励教师工作的积极主动性,确立良性的评优机制,经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,在面对优秀教师、优秀教案、先进工作者,以及未来的学术带头人、学科带头人、教学新秀等的荣誉评选中,设立“评优工作,量化积分,优者胜出”的原则和办法,其目的在于奖勤罚懒,使优者傲里显尊,群中显贵,荣誉利益双赢,形成榜样的力量,带动团队的良性发展。
评优工作量化总分为100分,分解为10个单项。其中敬业精神5分;授课评价10分(优秀为5分、良中为3分);教改亮点3分;著作出版10分;外刊论文1篇20分;学报网站1篇5分;校学报1篇8分;科研项目1项目25;专业获奖1项6分;赛事参与1次3分;组织学生活动5分。教研组长附加10分;档案员附加5分;财产管员附加5分。年度统计,逐项叠加,优者自然胜出,上报受奖。
确立评优机制,其科学性、稳定性和激励性的效果,是学科建设长效机制中的重要环节。
此决定从2016年9月1日起执行。